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促进县域农业保险发展

2016/7/11 11:03:19      点击:

       

       农业保险作为一种风险补偿机制,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农民因自然灾害所遭受的损失,缓解农民经济上的压力。但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,农业保险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诸多问题,阻滞了其作用的正常发挥。 

   存在的问题 
  (一)信用缺失,存在瞒报、谎报等骗保现象。据反映,在保险机构勘察理赔中时常发现有的保户故意扩大损失程度,瞒报、谎报甚至制造假现场等问题,主要集中在农作物和畜禽养殖保险上。如某保险公司于2014年发现一农户投保大田240亩,在秋季报案称受灾170亩,要求保险理赔,但经现场勘查,实际受灾面积不足100亩,虚报了70多亩。 
  (二)农户保险意识不强,对保险认可度较低。调查了解到,一是主观上有的农民存在侥幸心理,认为保险花得是冤枉钱;客观上由于农产品价格本来就低再加上保费支出,无形当中又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成本。如玉米保额280元/亩,按亩产1000斤、售价1元/斤计算,收入1000元,但扣除所有种植成本后,每亩净收入仅在200至300元之间,如若发生灾害获得理赔只是280元,所以农户认为不如听天由命。二是农业保险的保障程度与农户的实际需求不匹配,特别是高效农业的保障力度不强、险种不够丰富、承保理赔方式简单化等,影响了农户投保意愿。 
  (三)保险政策不完善,机制不灵活,保险机构承保积极性不高。当前我国农业保险属于政策性保险,由于缺少竞争和再保险机制,一定程度影响了保险机构的收益成本,农业保险应有作用难以发挥。如2015年某保险机构农业保险保费收入4000余万元,因灾害严重理赔支付5700余万元,倒挂1700余万元。农业生产受制于气候条件,意外灾害多,在承保中若出现较大的自然灾害,保险机构往往理赔亏本,入不敷出,若在没有相应的再保险及国家补贴政策支持下,势必要影响农业保险开展的积极性。 
  (四)保险标的点多面广,服务能力不足。农业保险面对的是广大农村,具有面积大、路途远、标的物分散等特点。据统计,大连庄河辖区保险标的涉及207个村、2506个屯、15余万农户,由于点多面广,加之保险从业人员不足,难以应付农户投保、接案、勘查、理赔等业务。虽然地方设有协保员,但由于身份问题无法替代正规保险人员所履行的职责,导致保险工作不到位,出现勘查评估不准确、理赔不足额、赔偿资金不及时到位等问题,农民意见大,投诉多。 
  政策建议 

  (一)健全农业保险机制,规范保险市场。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,建立健全保险机制,依法规范保险市场是必然的选择。一是建立多元化保险市场。在        

注重发展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同时,引入商业性农业保险,以适应和满足日益发展的广大农村市场对保险的需求。二是建立农业再保险体制机制,保障农业保险的健康和可持续性发展。三是规范保险经营管理。要提高保险条款和保费费率制定的科学性和实效性;要增强承保、理赔服务的准确性和时效性,化解保险服务中的矛盾与风险。 

  (二)完善保险政策。一是建立国家或地方政府保险补贴、补偿机制,对不可抗力而产生的大面积农业灾害以及巨灾等保险,国家或政府要对保险机构提供无偿的保险补贴,以增强保险机构承受能力,提高保险机构承保的积极性。二是赋予农业保险减免税收优惠政策,减轻保险机构的经营成本。三是加大对农户保险补贴力度,缓解农民经营生产和生活压力,提高抗风险能力。 
  (三)加快农业保险服务转型,适应现代农业的需要。当前“观光农业、旅游农业、家庭农场、体验农业”等现代化农业逐渐替代传统农业,且与农村服务业高度融合,加之农业保险也面临着传统农险与财产保险、责任保险、意外保险等产品的整合和消费结构的调整。这些都需要保险机构尽快转变观念与思路,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需要;同时也要关注人才的引进和培养,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保险服务能力。 
  (四)调整发展方向,创新保险险种。随着农产品再生和新兴农业的突起,以及“设施农业、生态农业、都市园林花卉”等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,现有的保险险种显然已满足不了需求。对此,保险机构应顺势而为,及时调整发展策略,研发推出更多的保险品种以适应和满足农村保险市场的需要。
  (五)加强宣传,使农业保险为广大农民所认知。要充分利用电视、报纸、网络、简报、文体活动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,深入宣传,广泛发动,讲透意义作用,讲清险种条款,讲明责任利益,使国家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和参加农业保险的保障性尽人皆知。 

(来源:中国金融网)